鄭君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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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我們替你申請美國商標權,可按以下步驟:
我們會檢視商標並查是有否觝觸的可能。
1. 商標是字樣或標準記號?
2. 商標是字樣,標誌,或是字樣混合標誌?
3. 商標是用於產品?或是用於服務?
4. 商標是用來表明公司那些產品?或是什麼樣的服務?
有那些公司產品在美國或在其他國家己使用該商標?
5. 公司已開始銷售產品或開始服務了?
7. 誰擁有商標?他的國藉是?
8. 商標擁有者的永久址及通訊。
9. 你有否標籤或貼紙用於照片,說明書,廣告或貿易上?
10. 公司網頁有否使用過商標?
11. 誰是公司商標一事的委託代表人?
第二步: 我們將會電話或Email跟你討論這件事。前15分鐘不計費,你將有機 會討論將要怎樣去登記公司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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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律師事務所 是專辦智慧財產權的律師樓,對專利( 保護發明 )、商標 ( 保護公司名號和標幟 )、和商場裝飾版權( 保護藝術表現 ) 等事項提供法律服務。本律師樓可以聲請重驗專利的有效性,也可以代表被告或是原告出庭美國各級法院的訴訟。
新希望律師事務所是鄭君平律師於 1999年創立。
專利新聞:2013年3月之後,美國是第一個要去登記的國家,不再有寬限期,先登記的人贏。
美國專利局對 AIA的主要條款如下:
* 將美國過渡為第一個登記的制度。
* 讓發明人有一年的寬限期去保護專利權,以便發明人有時間去接洽可能的買主或投資者,而不擔心失去專利權。
* 首先發明使用的定義包括在世界任何地方,以非印刷書寫或口頭發表都算,以符合國際標準。
* 向美國申請專利時可以提出在其他國家專利的有效日期及首先使用的事實即可不用 Hilmer Doctrine
* 在讓渡覆審及被告侵犯案件時,發明人可以不必公開敊述最佳使用該項發
明的方式。
* 申請人如係小型企業(員工500人以下) 專利局的專利申請费可以打75折。
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
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147号
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们对《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了修改,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们对《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了修改,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 果,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 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本办法所称“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本办法所称“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国内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等。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需求导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高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域。
第五条 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保护类型与我国发明专利相同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应是委托国内代理机构办理的向国外专利申请,并有助于国内申请人构建专利池、获取核心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等。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事后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阶段和正式获得授权后分两次给予资助。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两个阶段的资助总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
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已经完成国家(地区)公布的,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已经正式获得授权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法律状态。
第七条 凡获得中央财政有关科技研发资金以及地方财政有关资金支持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需求导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高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域。
第五条 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保护类型与我国发明专利相同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应是委托国内代理机构办理的向国外专利申请,并有助于国内申请人构建专利池、获取核心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等。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事后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阶段和正式获得授权后分两次给予资助。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两个阶段的资助总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
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已经完成国家(地区)公布的,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已经正式获得授权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法律状态。
第七条 凡获得中央财政有关科技研发资金以及地方财政有关资金支持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三章 资金的分配和拨付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省(区、市)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和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九条 财政部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每年初下达各省(区、市)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第十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后,应商本级知识产权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业务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属地化管理。申报专项资金的国内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 报材料,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单位资格证明材料、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等。省 (区、市)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确定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于每年底将本年度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安排及资助金额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四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九条 财政部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每年初下达各省(区、市)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第十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后,应商本级知识产权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业务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属地化管理。申报专项资金的国内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 报材料,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单位资格证明材料、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等。省 (区、市)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确定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于每年底将本年度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安排及资助金额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四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国内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和相关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律師聘約及费用同意書 (Sample)
律師聘約及费用同意書
我___________(客戶) 聘請新希望律師事務所作為我的專利律師,此協議的基礎是披露發明,書面說明、圖形說明如照片、圖畫或原始設計等皆可披露。
1. 專利檢索費:專利檢索是隨意的,本律師樓檢索美國專利收費$800元,檢索日本,歐洲,和韓國的專利收費$900元。
有時檢索是不完整的,因為美國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都不對外公 布,語文的差異可能會導致困難找到一些出版物,加上有些刊物被分類不當,本律師樓不能保證結果,只有盡最大努力。
2. 律師費用:準備美國專利申請的律師費用是$3000美元,其中包括:特案規格,背景及詳細描述,摘要,申報陳述,專利申請的傳送,四頁的圖紙和表格等。律師費用也包括草圖,最終草案,與專利起草人及客戶討論。但是不包括政府費用,如申請費、發布費、或出版費等。此律師費不包括回應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通信或工程方面的工作。
律師費用支票請付給Newhope Law PC,此費用是不予退還的。專利申請寄出去後,額外的律師工作費用是每小時$200美元。
3. 政府收費:員工人數少於500名的小型企業向美國專利局申請20項以下的 專利時,享有折扣。申請費是依專利件數之不同來收,如果超過20件則沒有折扣。
4. 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局回應解釋專利的成立性或修訂申請的内容。對於實用新型專利,律師費用不包含向專利局回應。幾乎每件申請都會接到專利局的回應。律師費用不包括伸訴,上訴,或遭專利局駁回後的修訂,這些額外的工作,你會收到每小時$200美元的帳單。目前典型的成本是發行費$1200元,回應專利局的律師費約$500-700美元。
一旦收到專利局的回覆,律師樓會向客戶報告專利局的意見,並向客戶e-mail
估算律師的回應。客戶如果30日內没付聘約律師費,那專利申請就吹了。
5. 本事務所遵行任何機密信息的保密,加州律師的職業道德禁止洩漏機密信息。
6. 事務所只是盡心盡力,不能保證任何特定的結果。新的最高法院判例、法律條款的改變、或更換考官都會影響專利的申請。
7. 在專利申請到手後的3年半,7年半,11年半,客戶將負責支付專利權的維護費,律師樓不負責維護費,只會到期通知客戶別忘記付款。
8. 客戶可以在同意書上簽名並附一張支票抬頭付給Newhope Law PC就是了。
提交申請的律師費 $3000
(不含回應專利局)
美國專利檢索(隨意) $800
其他國家專利檢索(隨意) $900
付美國專利局的申請費 $____
發明者與公司的合伙協議書 $200
共計 $_____
律師樓不能掌握該項申請何時可被審查,有時9個月有時需要2年半。
律師樓會告知外國專利申請期限,在申請美國專利日期的一年內,客戶可 以去申請其他國家的專利,超過一年就不行去申請了。
10. 客户同意寄樣品、書面說明或照片給律師事務所以便起草專利。客戶的地 址,電話,或e-mail更改時將通知律師事務所。
日期: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電話:
手機:
e-mail: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Clement Cheng for Law Office law@clemc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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